公司负责人:林欣欣 17786956749
技术部负责人:吴玉芬 18976017552
质量监督员:18789303952
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04 08:41:49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种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GB/T 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返回列表
公司负责人:林欣欣 17786956749
技术部负责人:吴玉芬 18976017552
质量监督员:1878930395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迎宾大道保明新村64-68号
邮箱:HNXD66586688@163.com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海南轩达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8004044号-1
技术支持:绿色创意
在线客服
扫码关注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